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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情况说明

编辑:财政局 来源: 日期:2016-6-28 14:33:53 点击: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了2016年部门预算,现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人民安居乐业的“莲花福地”为总抓手,坚持发展为先、生态为重、民生为本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综合预算、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支出重点向发展县域经济和民生事业等倾斜,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预算资金的到位率,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奋力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量财办事原则,兼顾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是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干部职工工资及部门基本运转经费。同时,以县委、县政府战略决策为依据,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决策的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

三是坚持统筹安排原则。按照提高财政预算公开性、透明度的要求,为提高财政预算支出的准确性,将上级提前告知以及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统筹编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四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确保了零增长,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按照未经县政府审批,不增加经费预算要求,做好部门工作经费安排。

三、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财政收入安排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安排693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收6343万元,增长10%

(二)全县部门预算安排财力情况

根据测算全县可编入部门预算财力资金共计153014.33万元。其中:

1、全县可支配公共预算财力13237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396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869万元和上级财力性补助63381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预计2272万元,全县可安排的财力132374万元。

注:①返还性收入1869万元;②可支配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6059万元;③上级专项补助12760万元;④上解上级支出预算2272万元;⑤ 可支配固定数补助3167万元;⑥可支配基本财力保障2590万元;⑦可支配结算补助386万元⑧可支配义务教育转移支付6337万元⑨可支配新农合转移支付补助9183万元;⑨其他转移支付收入175万元;⑩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3838万元;⑾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7390万元。

2、编入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541.89万元。

3、各乡镇及部门自行测算编入部门预算的财政专户核拨资金(教育部门)3449.44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39.0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7.8万元,自行测算的其他收入15602.15万元,合计20098.44万元。

(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部门预算支出已编制136790.97万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指标已列入部门支出15038.63万元,统筹安排支出为24746万元(预算口)。未列入部门预算的有23193.37万元,两项小计159984.34万元。与可支配财力相比支出大于收入6970.01万元,出现了赤字预算,通过调入政府性基金来平衡预算。

全县部门预算支出安排具体如下:

1、全县用于基本支出100127.3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747.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10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77.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997.98万元。

2、编入到项目支出36663.67万元。

在部门预算支出中主要增加的项目及内容有:

1、人员经费工改增加的部分按财政负担口径,全部按实际在编在岗人员据实编制,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足额列入预算。

2、住房公积金按全口径工资及津贴的3%计提列入预算。

3、医保。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由财政按供养人员负担5%、单位负担1%,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7%,单位负担1%,个人不负担;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财政负担1%,单位负担5%,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财政负担3%,单位负担5%,个人不负担;自收自支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本单位负担6%,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由原单位负担8%,个人不负担。

4、部门工作经费。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主要增加了以下项目及经费并细化了一些使用项目资金。

 增加县政府办法律顾问经费2.4万元,增加机关事务局物业管理费37万元,增加价监局价格监测费2万元,招商引资验资2万元,纪委非税收入按70%列入部门预算,县委组织部414万元党建经费(含县委党校党员培训经费10万元,党史编制经费6万元);工业园公寓办增加预算18.8万元;县公安局按3.54万元/人保障公用经费列入预算(其中禁毒经费30万元),森林公安局增加31万元建设经费,县编办增加1.5万元行政审批经费,工商、质监下划省级补助948.4万元,现列入市场监督管理局增加财政拨款217.29万元。

增加预备费100万元,预备费累计达1100万元。

人保局增加三支一扶经费8.2万元;民政局增加项目配套经费583.4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3.7万元,自然灾害配套280万元增加了20万元,农村五保增加15万元,义务兵优待增加20万元精退老职工增加1.3万元,高龄补贴增加2万元等;卫计委增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经费87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9.8万元,乡村医生基本药物零差补助增加2.5万元;社保局增加失地农民养老补助2000万元,增加军转退役军人养老补助资金6.1万元。

农办增加清洁工程168万元,增加两个中型水库管理经费10万元,增加20万元打包增资经费,新农村建设配套350万元,林业局增加20万元打包增资,玉壶山生态林场增加10个编制人员经费40万元,高天岩生态林场增加10个编制人员经费40万元,扶贫办增加30万元产业扶贫经费;气象局增加6万元业务经费。

煤检总站减少闪石、田东两站经费40万元;城管局增加108万元,其中,垃圾填埋场58万元,路灯所安排50万元,新增15人环卫人员经费50万元;煤监局增加安监费10万元。

文物办增加文化园决策广场保洁员讲解员经费14万元。

224日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编入部门预算的明细如下:

民政局社会救助县级配套低保38.03万,五保15万合计53.03万元;医保局城镇大病补充医保37.1万元;交巡大队巡防人员工资14.7万元;价监局涉案财务鉴定费5万元;事务局小食堂3万元、大食堂5万元合计8万元;公共政务局增加公用经费2万元;供销社增加企业退休副科级人员医保0.2万元;园林局增加园林绿化经费3万元;国土局增加不动产登记中心9人工资及经费53.03万元;住建局增加1人退休4.83万元;水务局(寒山水库)4人工资及经费12.53万元。

37日根据工作需要,将县委办、政府办经费进行重新核实,将组织部党建工作经费按比例增至414万元,将失地农民养老补助从最初的9576万元核至2000万元,增加脱贫攻坚专项经费1000万元。

311日根据工作需要,将县级干部公用经费增加到部门,共计131万元(具体见附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全县部门预算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541.89万元,部门预算表支出安排549.89万元(其中罚没收入成本安排6.17万元,经费拨款安排1.83万元这两项支出合计8万元需调剂安排为一般预算支出)

 

 

 

         201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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