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78620万元,完成年调整预算任务的100.1%,比上年增长10.9%。 2015年,全县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3901万元,完成年调整预算任务的101.4%,比上年增长12.6%。收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增值税(25%部分)3604万元,比上年下降4.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5373万元,比上年增长36.4%; 营业税21240万元,比上年增长12.3%; 企业所得税(40%部分)1484万元,比上年增长2.9%; 个人所得税(40%部分)739万元,比上年增长72.7%; 资源税67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6%; 城市维护建设税1142万元,比上年增长8.6%; 房产税703万元,比上年下降5.8%; 印花税644万元,比上年增长94.6%; 城镇土地使用税895万元,比上年下降20.2%; 土地增值税752万元,比上年下降65.3%; 车船税347万元,比上年增长23%; 耕地占用税348万元,比上年增长124.5%; 契税5255万元,比上年增长10.6%; 专项收入2425万元,比上年增长185.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839万元,比上年增长44.3%; 罚没收入1995万元,比上年下降29.4%;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9万元,比上年下降52%; 其他收入3127万元,比上年增长10.5%。 2015年全县实现一般预算支出189628万元,完成年调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27.3%。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全年最后的调整预算数除年初人大通过的预算支出外,还包括了预算执行过程中临时增减变化的上级各项补助和专项追加项目等因素。一般预算支出全年调整预算数没有完成主要是一些上级追加的专款指标下达滞后,需结转到下年度支出。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18685万元,比上年增长26.5%(主要是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工资改革调资); 公共安全5507万元,比上年下降10.5%(上级专项补助下达减少);; 教育32412万元,比上年增长24.8%; 科学技术2851万元,比上年增长46.7%; 文化体育与传媒2707万元,比上年增长16.1%; 社会保障和就业30144万元,比上年增长24.8%; 医疗卫生21303万元,比上年增长29.9%; 节能环保3205万元,比上年下降2.8%(上级专项补助下达减少); 城乡社区事务7275万元,比上年增长241.9%; 农林水事务38974万元,比上年增长9.9%; 交通运输1272万元,比上年增长8.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282万元,比上年增长442%;(乡镇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617万元,比上年增长408.2%;(电子商务进村专项增加)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110万元,比上年增长8.1%; 住房保障支出8227万元,比上年增长49.6%; 粮油物质储备支出788万元,比上年下降25.9%(上级专项下达减少); 其他支出6269万元,比上年增长6.2%。 2015年全县实现一般预算收入63901万元,加省级补助收入107643万元,(其中:省财政厅一般预算专项补助39467万元,省财政厅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62794万元,返还性收入1870万元,市级补助收入3512万元),债券置换及新增债券资金收入549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32万元,加上调入资金7340万元,收入总计236110万元。2015年全县实现一般预算支出18962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38万元,年终结余729万元(转下年支出808万元),线下置换债券支出44115万元,支出总计236110万元。 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财政业务工作,积极组织资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财政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工作,逐步完善财政工作各项改革,确保了全县预算单位工资正常发放、机构运转和民生资金保障等重点支出的需要。现简要汇报如下: 积极组织收入。组织收入是财政部门的一项核心工作,也是我们着力抓的一项中心工作。2015年受经济形势下滑影响,我县实有收入来源非常有限。为了确保收入均衡入库,我们通过加强国地两税、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作与联系,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充分挖掘面上税收潜力,加强信息相互沟通、数据相互交流、情况相互通报,随时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及时协调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15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78620万元,增长10.9%,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3901万元,增长12.6%。 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我们根据轻重缓急,合理把握好财政支出结构和顺序,重点保障法定支出、民生支出以及重点项目支出。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关注宏观调控政策或重大改革措施对地方财政运行的影响。严格项目支出管理和预算执行,按新《预算法》执行部门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保证了全县和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改革的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科学调度财政资金。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全县和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及时发放和农业、科技、教育、社保等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在此基础上千方百计保障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规范管理,做好日常工作。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完善,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部门预算全面铺开、办理财政预算内外各项收支、债务管理的不断改革、权责发生制政府性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新的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执行、各套报表的细化升级等。财政人勇于创新,不断学习,逐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 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安全有关文件规定,归口管理所有财政资金专户,切实加强各类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核算准确、资金安全,提高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水平。 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资金。2015年我们严格按照债务管理规定,认真对接省、市财政部门,积极争取有关债券置换及新增债券发行资金,2015年共争取债券置换及新增债券资金54994万元,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实施新预算法,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的总体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完善财政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大力实施“造富”和“造福”工程,为全面加快建设“莲花福地”做出应有贡献。 (一)预算收入安排 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为8492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县国税局安排221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地税局安排4571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财政局安排1710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939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6%。 2016年预计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39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525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13803万元、返还性收入18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9万元,基金平衡预算调入资金3060万元,测算全年预算安排资金138435万元。 (二)预算支出安排 全县2016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36241万元,其中上解支出2272万元,年终结余-78万元,合计138435万元。主要是依据部门预算所编制的支出,主要支出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9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0.7%; 公共安全支出623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3.8%;(其中上级专项资金增加1218万元) 教育支出2165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6.5%; 科学技术支出80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0.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9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2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5%;(省专项提前下达2983万元未编入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0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4.4%;(省结算提前下达8080万元未编入预算) 节能环保支出25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81.1%;(增加排污费42万元及退耕还林专项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219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7%; 农林水支出2429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14.4%(其中脱贫攻坚新增专项经费10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17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2.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05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74.2%; (乡镇支持中小企业资金新增专项经费4814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23.9%;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7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27.2%; 住房保障支出262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54.2%; (其中上级专项已安排1044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0.9%; 预备费11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0%; 其它支出669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3.2%。(其他支出主要是乡镇自身财力,用于促进乡镇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支出) 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数据主要来源于部门预算,由于我县财力十分紧张,支出预算安排大于财力3060 万元,其他缺口通过政府性基金调入和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来确保正常运转,还有部门在支出安排时通过其他资金安排,只能通过收入确定后再拨付使用。我县财政收支预算矛盾进一步加大,支出预算安排只是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进行编制。 三、确保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为实现2016年财政预算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治税,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当前我县财政增收的内、外部条件都发生着变化,特别是增长潜力下降的情况下,政府要进一步转移方式,实现财政收入由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化,预算收入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要让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源相匹配,不能追求数字效应,杜绝虚增、多征和提前征收税收等违法行为。 (二)依法理财,全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将依法推进预算公开,也就是说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同时,将预算也纳入了法治进程的轨道,从而在源头上防治腐败更深入一层了。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体系,由原人大面上监督财政收支平衡,变化为收、支、平衡及整个运行过程的监督,强化了预算约束的刚性度,加强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控制,建立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三)大力盘活资金存量。新预算法的实施,在更多的层面上要求我们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越来越严,为了用好用活财政资金,我们对部门和单位的结余结转资金制订清理方案,将清理的资金作为县级财力统筹使用。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在新常态下必然经历一个磨合阶段,让我们紧跟大时代,顺应大趋势,乘势而上,真抓实干,圆满完成2016年的财政收支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