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总收入情况
2015年1-3月,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19957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25.4%,比上年同期增长6.3%。分部门征收情况是:国税部门征收4997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22.7%,比上年同期下降0.5%;地税部门征收11064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26.1%,比上年同期增长5.9%;财政等部门征收3896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27.5%,比上年同期增长18.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1-3月,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13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27%,比上年同期增长14.3%。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25%部分)705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17%,比上年同期下降31.8%;
营改增1902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43.4%,比上年同期增长226.8%;
营业税7026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34.7%,比上年同期增长32.4%;
企业所得税(40%部分)346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21.7%,比上年同期下降13.1%;
个人所得税(40%部分)206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47.9%,比上年同期增长66.1%;
资源税1443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22.5%,比上年同期下降27.9%;
城市维护建设税328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28.3%,比上年同期增长11.2%;
房产税32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3.9%,比上年同期下降58.4%;
印花税37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10.1%,与上年同期持平;
城镇土地使用税41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3.3%,比上年同期下降54.9%;
土地增值税30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1.3%,比上年同期下降87%;
车船税77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24.7%,比上年同期增长67.4%;
耕地占用税1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0.6%;
契税943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18.1%,比上年同期下降30.7%;
专项收入374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39.7%,比上年同期增长8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13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42.1%,比上年同期增长451.9%;
罚没收入626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17.2%,比上年同期下降40.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0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6.7%,比上年同期下降48.4%;
其他收入603万元,占年预算目标计划的19.2%,比上年同期下降59.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1-3月,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33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8%;
公共安全59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2%;
教育40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3%;
科学技术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
文化体育与传媒1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1.1%;
社会保障和就业153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6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1%;
节能环保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6%;
城乡社区事务2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
农林水事务21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
交通运输4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6.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9.3%;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3%;
住房保障支出1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5.7%;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1%;
其他支出34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
五、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一是实有税源少。主要受煤炭等矿产资源市场价格持续走低,资源型企业利润减少。项目投资拉动有限,非税一次性收入和行政性收费项目减少。全县19个税种和收费项目,有10个出现下降,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等5大税种分别下降31.8%、13.1%、27.9%、58.4%、30.7%,非税收入中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分别下降40.1%、48.4%、59.8%。随着国家政策调整,政府逐步取消部分收费项目,行政执收、执罚行为进一步规范,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政策的落实,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将逐步下降,财政收入增速趋缓进入常态化。支撑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速度的重要税源非常有限,可支配财力严重不足。
二是收支矛盾大。财政收入由过去高速增长变成小幅增长,但保障改善民生等刚性支出增势不减,支出基数越来越大,当年财力缺口较大,造成预算内的一些支出不能完成。财政保民生、保重点任务艰巨,支出压力十分沉重。随着民生项目的“提标扩面”,以及推行公共卫生改革、提高教育支出占比,县级财力十分紧缺,财政支出压力沉重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与财政刚性支出增多的矛盾较为突出。
三是改革任务重。2015年是实施新修改的预算法的第一年,也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编制预算的第一年。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政策刚性强、任务重、压力大。按照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我县财政在国库直接支付、公务卡应用、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到位的地方。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