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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编辑:工业园 来源: 日期:2017-8-1 11:45:28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走“循环经济、清洁生产”道路,争取全面完成市、县环保部门下达的治理任务,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司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车间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车间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情况一并作为部门年度考评的确定性依据。

三、内容和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日常检查和治理工程3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质量。公司生产废水、锅炉除尘废水和生活废水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各生产车间废气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生产性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必须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二)日常检查。主要由公司环保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各车间贯彻落实环保制度及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治理工程。公司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环保治理工程进行更新维护,确保设施运行效果,并定期增加一些新的治理设施。

四、考核与奖惩方式

公司每年与下属各部门、各车间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采取“检查一年一考核,考评一年一奖惩”的方式,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日常监督检查由公司环保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检查及考评后,通报检查结果并进行奖惩。

五、组织领导

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江西大地制药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部,负责有关日常监督、年终现场检查等协调、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组成检查团,负责年度检查考核和总体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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