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莲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关精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莲花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评比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莲花县委办公室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莲花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评比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关精神,全面掌握年初脱贫攻坚任务执行情况,有效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十大扶贫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定点帮扶、结对帮扶责任单位、157个行政村。 二、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扶贫人员,扶贫工作站人员是否配齐;扶贫工作站制度是否健全并上墙;减贫任务是否分配到村到户,减贫责任书是否签订等;党委政府是否坚持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2、精准识别。精准识别程序是否规范到位,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建档立卡对象准确度,是否按照“一票否决”7种情形4种从严审核和甄别贫困户;是否存在漏评、错评现象;退出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错退现象。 3、信息数据。建档立卡信息资料是否齐备;信息系统是否有专人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数据是否完整、真实、准确、更新及时,是否与贫困村贫困户表册数据及其实际情况一致,是否存在空值、数据错误、逻辑矛盾等问题;信息比对反馈的疑点问题核查及处理是否及时到位。 4、帮扶机制。每个行政村是否安排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户是否都有1名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帮扶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效果情况;帮扶联系牌是否落实到位,扶贫政策是否宣传到位,帮扶措施是否因人因户施策。 5、脱贫措施。主要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安排各项帮扶措施,“2345”产业扶贫帮扶项目是否落实,资金是否下拨,帮扶模式与利益联结机制是否明确,带动贫困户数量,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贫困户创业贷款情况;金融扶贫贷款扶持贫困户发展情况;“雨露计划”培训是否达到不落一人的目标,是否宣传到户,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公示;精准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情况;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情况;精准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情况;精准落实危房改造和旧房维修政策情况。 6、脱贫成效。督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减贫任务完成情况,帮扶成效是否真实,贫困户是否满意。 7、资金管理及绩效。重点督查到户资金是否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扶贫项目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项目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实施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效果情况等。 8、资料台账。乡站村室户点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各类资料汇编是否齐全详实,项目台账是否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贫困户属性、致贫原因,主要脱贫措施统计表是否准确规范;已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和未列入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汇总表规范完整;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贫困户等建档立卡情况统计汇总表是否准确;年度脱贫攻坚计划是否制定。 9、扶贫特色。在产业扶贫、安居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保障扶贫、党建+扶贫、扶智扶志等方面创出特色做出亮点情况。 10、信息宣传。整理挖掘脱贫攻坚工作特色和亮点,运用各级党报党刊、扶贫网站、脱贫攻坚简报等有效方式和载体,深度宣传报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情况。每月上报2条以上信息,县精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半月编印一期简报,反映工作动态。 三、督查方式 1、抽查方式。每月采取抽查的方式,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每村抽查10户,如有需要,抽查相应的部门。 2、人员组成。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成员12名,分成三个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各抽1名干部,县扶贫和移民办抽调6名干部。 3、计分办法。评比总分100分,另外有加分项10分,共计110分。由督查人员直接记录内容并打分(需入户调查的,分值以抽查村的平均分计入乡镇(场)的得分),算出各乡镇(场)的平均得分及排名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帮扶单位督查不打分,只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结果运用 坚持“月督查、月排名、月通报”,并报送精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将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挂钩,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脱贫攻坚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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