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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莲花县委办公室 关于召开中共莲花县第十四次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暨县委 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编辑:县委办 来源: 日期:2017-9-26 10:48:33 点击:

  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莲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决定,中共莲花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暨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17年9月19日至21日在县文体中心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代表于9月19日下午15:00以代表团为单位向大会报到。9月20日上午8:00在县文体中心剧院多功能会议厅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8:40在县文体中心剧院举行代表大会预备会议;9:00在县文体中心剧院举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请所有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
  二、县委决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暨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邀请不是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的在县退休的正县级党内老同志;不是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的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及莲花中学校长,不是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的本届县纪委委员,不是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的县委各部门、县直单位、省市驻县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有关同志列席大会开幕式、闭幕式。
  三、县委决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暨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将表彰2016年度乡村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先进集体、2016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先进集体、2016年度纳税贡献企业、“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工作2016-2017年度优秀乡镇、优秀单位、优秀项目指挥部、优秀个人,邀请受表彰对象和157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和闭幕式。
  四、大会正式代表由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单位党委、省市驻县单位党组织负责通知;2016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先进集体、2016年度纳税贡献企业由县政府办负责通知;“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工作优秀个人由县推进办负责通知;不是党代表的各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负责通知。与会代表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病、因事不能出席大会的代表,请将名单于9月18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县委办公室。
  五、家住县城的代表,大会不安排住宿。
  中共莲花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暨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召开,是我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体参会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共同努力把这次大会开成一次团结鼓劲、开拓进取的大会。
  
    
  
  中共莲花县委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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