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莲有关单位党组织: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8日至5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县民生领域资金项目开展了“机动式”巡察。7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县通报了巡察情况,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依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能,现就做好有关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整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于指导我县深入推进民生工作,切实发现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良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警醒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找原因,坚决进行整改。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配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剖析,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刘乡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运来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何超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整改工作由县委副书记何超同志负责协调,相关领导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要在全县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低保等民生领域专项检查,由点及面,全面整改。有整改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要求,逐项整改。在认真归纳梳理的基础上,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分解为3个方面14个专项问题,落实到各位责任领导和各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和领导同志要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逐项对照检查,找出问题症结,分析产生的原因,分解落实任务。要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和整改期限,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说立行,限期整改,限期见效;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积极整改;对那些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受到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耐心细致做好工作,待时机和条件成熟时逐步解决,确保取信于民。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县纪委要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积极协助县委抓好整改工作,要加强对整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拖延、整改不力等情况,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有关单位和领导同志要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整改工作。要讲政治、顾大局,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各牵头单位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报县委办。 中共莲花县委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