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工业园管委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编制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土地开发和建设计划,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园区征地拆迁、产业定位、项目申报、信息咨询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园项目审查论证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上报县委、县政府;维护园区企业合法权益,为入园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按园区总体规划组织和监督园区企业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统计、会计信息系统和园区发展所需的支撑服务体系,做好入园企业月报、季报和年报工作;指导入园企业建立适应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所需的现代企业制度、劳动保障、项目投资机制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优化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涉及工业园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内设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设计室、公寓办(以下人员及预算数据均不含公寓办),共4个科(股)室,编制人数1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包括事业编制人数8人;退休人员人数1人;临时工人数12人;小车1辆,电话3部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7收入预算总额为104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6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2.43%;项目收入913.4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7.57% 。 (二)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9.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65.68%,商品服务支出4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4.32%。 2、项目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913.47万元。其他支出913.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 县工业园2017年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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