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9月14日起,我县陆续出现以发热、腹泻为主要症状的患者且人数较多,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莲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Ⅳ级响应,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预案》提出的要求,组织实施,加强监测,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在应急预案结束前,请各有关单位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县政府应急办。
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