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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莲花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 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编辑:政府办 来源: 日期:2017-5-5 9:26:14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莲花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莲花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
  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为加强多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措施联动,共同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1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立本工作机制。
  一、参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部门
  牵头部门:县卫计委
  协调部门: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工信委、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旅发委、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电信公司、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等组成。
  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容
  (一)信息沟通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联络员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时将涉及本部门预防和处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信息向相关部门通报,为有关部门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二)联系会议
  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系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人感染H7N9禽流感情况。
  (三)联防联控
  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相关部门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实现信息共享,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三、各单位职责
  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制定本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发布标准,经授权及时发布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县农业局负责饲养动物流感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饲养动物流感的监测和信息及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向县卫计委等相关部门通报饲养动物流感疫情情况。
  县林业局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巡护监测,督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委、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通报野生动物流感疫情情况。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县集贸市场内的禽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落实“三个一”机制,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负责监督管理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安全。依据本部门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属于质监部门管理的产品标准,组织力量制定和发布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城管局负责对城区内集贸市场内禽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疫情高发期间要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等防控措施。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建设工地农民工的宣传、防护、监测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
  县商务局负责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期间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单位,及时报道经授权发布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县发改委负责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控和监督,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协助县卫计委组织实施学校中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控制措施,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在学校内发生。
  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以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和调度。
  县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交通疏导,保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协助县卫计委对不配合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制定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各类参保人群医疗费用。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关防控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县卫计委对乘坐公路等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做好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送工作。
  县旅发委负责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强旅游业防控疫情信息沟通,主动了解掌握国际、国内疫情发生情况及对旅游采取的限制措施,发布旅游警示,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严格旅游团队档案管理,建立严格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报告制度,如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旅行社领队、导游负责配合做好移接送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准备。
  县武装部负责系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县人民医院为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救治定点医院,负责疑似病例隔离治疗、诊断、转运、医院内感染控制等。
  县疾控中心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汇总分析、上报,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指导开展疫区、疫点消杀工作。
  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防控责任,县政府将对防控工作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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