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胡冰彬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职务; 刘柏枝同志任县委农工部(县农办)部长(主任),免去其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职务; 吴东凤同志任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胡行武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贺中进同志任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江英豪同志任县商务局党组书记; 贺水牛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县委农工部(县农办)部长(主任)职务; 刘美华同志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其县妇女联合会主席职务; 贺桂华同志任县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王炎林同志任县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汤凯夫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朱元戎同志任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副校长,免去其神泉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刘生君、刘炎清同志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刘能峰同志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成员; 刘松茹同志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湖上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彭再开同志任县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郭小芬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 吴辉华同志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保留副科级干部待遇; 王义莲同志在县文化馆保留副科级干部待遇,免去其六市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尹俊锋同志任琴亭镇党委副书记(正科级)、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免去其县信访局正科级专职信访督查员职务; 李水明同志任琴亭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免去其坊楼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职务; 陈宗元同志任升坊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焦明林同志任三板桥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免去其琴亭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贺树华同志任荷塘乡党委委员,免去其良坊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海同志任县委派驻南岭乡党委组织员,免去其高洲乡维护稳定信息督查员职务; 樊佳清同志任坊楼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彭金生同志任坊楼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免去其升坊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职务; 朱剑同志任闪石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免去其荷塘乡党委委员职务; 陈冲同志任闪石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朱志明同志任湖上乡党委组织委员; 刘华平同志任路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免去其县委县政府接待科副科长职务; 王艳玲同志任良坊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以下同志2015年1月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朱力同志任县纪委纪检室主任; 刘健同志任县公安局湖上派出所教导员; 贺雪松同志任高洲乡司法所所长。 占建强同志2015年1月试用期满,转任县台办副主任; 黄基城同志2015年1月试用期满,转任县委县政府接待科副科长,免去其县台办副主任职务; 朱峰同志2015年1月试用期满,转任县委组织部副科级干部。 免去: 彭文华同志县工商联党组书记职务; 陈天声同志县史志办主任职务; 曾军发同志县直机关工委书记职务; 陈慊同志县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陈银娥同志县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郭铁飞同志县民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李崇波同志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天良同志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周生坚同志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仔黑同志升坊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巴珍良同志三板桥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职务; 刘冰林同志闪石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职务; 刘戈云同志路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职务。 中共莲花县委 201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