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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

编辑:admin 来源: 日期:2017-9-30 9:55:14 点击:

  县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县民宗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县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县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县民宗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莲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归口县委统战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当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对全是少数民族、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
  3、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助拟订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规定。
  5、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6、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
  7、负责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8、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9、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管理宗教界开展同国外、海外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办理涉外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单列)挂编县委统战部2名,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
  
  第二部分县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2.58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8.4%;本年收入合计42.5801万元,较上年增长8.4%,主要原因是:增加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2.580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42.58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2.5801万元,较上年增长8.4%,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2.580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33万元,决算数为42.5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主要原因是:调整决算。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2万元,决算数为21.6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7万元,决算数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34万元,决算数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59万元,较上年增长12.8%,主要原因是:提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4.2701万元,较上年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多;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72万元,较上年增长16.8%,主要原因是:提高补助标准。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1.6701万元,较上年增长18.6%,主要原因是:增加运行经费。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21万元,决算数为0.6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4.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21万元,决算数为0.6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8.4%。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部门应当公开主要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县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对部门决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
  (…)“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县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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