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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莲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编辑:统计局 来源: 日期:2011-12-6 8:56:31 点击: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10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县1400多名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10111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总数为236328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6238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7%
  二、家庭户人口
  2010111零时,全县共有家庭户60609户,家庭户人口为219631人,占总人口的92.93%,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2人减少了0.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18370人,占总人口的50.09%;女性为117958人,占总人口的49.91%。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5下降为100.35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56584人,占总人口的23.9%1564岁的人口为158477人,占总人口的67.1%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267人,占总人口的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下降重了0.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35418人,占总人口的99.6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910人,占总人口的0.3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6133人,增长了2.7 %,占总人口比重减少了0.04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05人,增长了13.04 %,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04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1025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24574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90055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7321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396人上升为4340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6882人上升为10398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4585人上升为38106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8260人下降为30979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1092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875人,文盲率由 8.81%下降为4.62%,下降了4.19个百分点。
  七、分乡(镇)常住人口 
全县乡(镇)常住人口如下表:
 
人口数(人)
琴亭镇
72401
路口镇
12626
良坊镇
27274
升坊镇
14540
坊楼镇
20390
闪石乡
9787
湖上乡
11647
三板桥乡
9761
神泉乡
16889
六市乡
6700
高洲乡
12847
荷塘乡
11659
南岭乡
9807
 
备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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