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2017年全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 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7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鸡新城疫等6个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生猪腹泻病、狂犬病、奶牛布病、结核病等重点动物疫病。通过统一时间、统一措施、统一标准、统一检查的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5天的秋季防疫集中行动,全面落实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免疫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免疫证发放率、免疫建档率达到100%,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大力推行“政府组织领导、业务部门监管服务、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规模养殖场户自主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春秋两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做法。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免疫告知、每月补免周、免疫申请验收和飞行检查等五项制度,按照“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注射到畜、台账到户”,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做到应免尽免和“五不漏”(不漏乡、不漏村、不漏户、不漏畜禽、不漏针)。通过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动物防疫承诺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职责。农业部决定从2017年秋防开始,在家禽免疫H5亚型禽流感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家禽开展H7N9免疫,疫苗使用H5+H7(H5N1、H7N9)二价灭活苗。“先免后补”的家禽企业自主采购H5+H7二价灭活苗,将使用H5+H7二价灭活苗纳入强免直补的重要依据。要规范免疫档案,指导养殖场户完整、准确、详细记录免疫信息,切实做到采购有记录、免疫可核查、效果可评价。 (二)加大消毒无害化处理力度,严防病原滋生扩散。要督促指导畜禽饲养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各乡镇要在原有消毒次数的基础上,统一开展1次集中消毒灭源行动。要指导并监督养殖场、屠宰场特别是活禽经营市场做好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销售。督促市场开办主体严格实行“三个一”(即: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切实加强市场休市和消毒等工作。 (三)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各乡镇要按照《2017年莲花县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方案》,重点加强H5N1、H7N9亚型禽流感和口蹄疫病原学监测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状况,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要严格执行规模场官方兽医定期巡查制度,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规范报告疫情。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作用,及时排查可疑疫情。近期,各乡镇要对规模养殖场开展1次重大动物疫情排查,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 (四)切实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强化流通环节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度,落实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制度,强化重点区域、环节和场所监管。积极推进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对跨省调运的种禽种畜,养殖场(户)严格执行调入畜禽报告与隔离制度,隔离观察未见异常,方可混群饲养。严防外疫传入,严禁从高风险区域调入家禽。要认真做好生猪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检疫,做到“检疫项目、检疫程序、检疫标准、检疫处理、检疫记录”五到位。要监督引导养殖户不宰杀、不转运、不销售、不食用病死畜禽,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畜禽非法行为。 (五)强化应急管理,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技术方案和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与演练,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要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严格按照“早、快、严”的原则以及有关技术防治方案要求,坚决果断扑灭疫情,严防疫病扩散蔓延。 三、时间安排 集中行动从9月11日起开始,至10月25日结束。 1.动员部署阶段:9月11日至9月25日。各乡镇研究制定行动方案,认真做好畜禽饲养情况摸底调查、防疫物资调拨、防疫技术培训和宣传发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9月26日至10月20日。各乡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 3.自查整改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5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自查整改结束后,各乡镇应在10月23日前向县防重指挥部提交申请检查验收报告,县防重办将组织检查验收。 四、检查督导 1.强化秋防督导。县防重办将成立秋防工作督导组,重点对宣传发动、经费物资保障、官方兽医巡查制度落实、疫苗管理、免疫进度、消毒灭源等工作进行督导。 2.进一步做好强制免疫疫苗效果监测工作。秋防结束后,县防重办将组织开展秋防检查,认真做好免疫效果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市畜牧兽医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五、保障措施 1.要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结合秋防行动,大力开展防疫技术培训,每个乡镇至少要举办1期培训班。要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动物防疫知识和法律法规,特别要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工作氛围,以强大声势推动防控工作。 2.要大力调度,强化督查。秋防行动期间,对秋防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防控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上报秋防进展情况和疫苗使用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秋防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要摸清家底,及时补免。各乡镇要切实了解辖区内存栏畜禽数的变动,及时对新补栏的畜禽进行补免。 六、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加强对秋季防疫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进一步强化人员、经费、物资等保障措施,确保秋防集中行动顺利推进。要层层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