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县委 莲花县人大 莲花县政府 莲花县政协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导航
   莲办发 more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 11-30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9-26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 9-26
关于印发《莲花县“喜迎十… 6-28
关于印发《全县深入推进大… 6-28
印发《莲花县脱贫攻坚宣传… 6-28
   栏目导航
莲办字
莲办发
莲府字
莲府办字
莲府发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之窗 >> 文件中心 >> 莲办发 >> 正文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花县“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编辑:县委办 来源: 日期:2017-11-30 15:48:50 点击: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莲花县“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莲花县委办公室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莲花县“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6〕46号)及《江西省“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赣办发〔2017〕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规划。
  一、重要意义
  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县落实市委“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总要求的具体措施,是我县打造成为赣西边陲明星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具体行动。通过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有利于推进乡村新业态与经济发展,增强城乡统筹发展内在动力;有利于挖掘乡村文化和山水特色,推动绿色发展全域旅游战略;有利于创新乡村管理,塑造文明乡风,构建和谐宜居乡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造人民安居乐业的“莲花福地”战略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为目标,按照“培育中心村、提升特色村、整治一般村”的思路,突出村庄整治、环境美化、乡风文明、和谐平安四大重点,统筹规划,集成投入,明确标准,系统推进,缺什么补什么,建一片成一片。确保到2020年,将全县宜居村组“扫一遍”,全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综合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更加和谐文明,共建共享幸福美好家园。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全县1218个自然村,2006-2016年已完成653个自然村建设,尚有565个自然村需要安排新农村建设。通过四年努力,实现全县新农村建设“扫一遍”,把广大农村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四年累计完成480余个省级新农村点、85个自建点的村庄整治建设,打造20余个美丽村庄,319国道沿线、莲吉公路沿线2条美丽乡村示范带。
  整洁美丽是: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村庄道路、电力、广电、通讯网络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沟渠河塘、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绿化、亮化、美化恰当自然,村容村貌整齐干净、井然有序,田园村落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和谐宜居是:农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文体活动场所、环卫保洁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灾害风险有效防控,乡土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村规民约健全,长效管护有力,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重点任务
  村庄整治建设:每年确定141个新农村建设点,四年完成565个新农村建设点整治建设任务,完善“七改三网”等农村基础设施。整治建设过程中,选择一批人口规模较大、交通条件和空间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因地制宜配套“8+4”公共服务项目上。
  美化农村环境: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强乱搭乱建整治和日常保洁管护,建立村庄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农业面源污染。优化村庄整体风貌,开展绿化美化,保护和修复农村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修缮水塘、沟渠等设施。
  倡导乡风文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农村文体活动场所,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
  创建和谐乡村:强化“党建+”理念,在各类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健全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制度,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
  (四)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建一片成一片。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推进的思路,编制县域镇村布局规划,统筹安排村庄开展片区化、连线式整治建设,彰显整体效果,实现有新村有新貌。
  2.坚持贫困村优先,同步整体推进。优先安排贫困村宜居村组开展整治建设,确保如期退出。连线成片整治自然村、培育中心村、提升特色村,确保每个贫困村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
  3.坚持合力推进,整合项目资金。坚持党政主导、群众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以新农村建设点为载体,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发动农民积极投资投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确保新农村建设规划到哪里,涉农项目和社会资源就跟进到哪里。
  4.坚持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对照“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8+4”公共服务项目,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又能落实的项目和问题,全面补齐农村发展短板。
  5.坚持生态优先,保留乡村风貌。积极探索“规模适度、村落连片、服务配套、乡风文明、三生融合、各显特色”的建设模式,禁挖山、不填塘、慎砍树,充分挖掘村庄禀赋,文化传统,因势利导,注重乡土韵味,留住田园乡愁,展现乡村特色。
  6.坚持管理同步,实现建管目标。建立完善镇村联动管护制度,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公用设施运行管护以及农民建房等公共事务管理,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资金、有人员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新农村建设成果,实现乡村长治久美。
  (五)实施计划安排
  2017-2018年重点突出“三带三区”建设,即319线现代农业示范带、吉莲线休闲观光示范带、路坊线特色小镇示范带;生态休闲旅游区、红色文化教育区、古色文化传承区。2019-2020年突出县乡道沿线,分中心村和自然村两个层次,全面开展自然村“七改三网”和中心村“8+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开展整治建设的村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分期分批补齐建设内容。
  2017年:县财政投入1170万元,安排120个左右村点,按照连线成片推进要求,推进61个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打造319线现代农业示范带、吉莲线休闲观光示范带、路坊线特色小镇示范带,建设5个美丽宜居特色示范村。重点建设319线萍乡安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的吉内得有机大米基地(高洲高滩村)、莲花县闽丰蛋鸡养殖基地(神泉乡玄塘农场)、萍乡市神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肉猪基地(神泉乡珊田村);路坊线的莲花县鑫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的水果基地(湖上西山村)、莲花县良坊镇恒元家庭农场(新田旱芋基地)。
  2018年:财政投入1170万元,安排120个左右村点,按照连线成片推进要求,继续推进61个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和提升319线现代农业示范带、吉莲线休闲观光示范带、路坊线特色小镇示范带,建设5个美丽宜居特色示范村。
  2019年:财政投入1170万元,安排120个左右村点,推进非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推进生态休闲旅游区、红色文化教育区、古色文化开发区建设,建设5个美丽宜居特色示范村。
  2020年:财政投入1170万元,安排120个左右村点,主要建设非国(省)道沿线及边远山区村庄,建设5个美丽宜居特色示范村。
  三、规划布局
  (一)规划布局
  1.布点要求: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以自然村整治为基础,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坚持“六优先、五不搞”的布点原则,“六优先”即:群众积极性高及社会支持力度大的村庄优先,公路、河道沿线的村庄优先,省级贫困村、历史文化保留较好的村庄优先,景区、园区、郊区、集镇周边村庄优先,与老建设点相邻的村庄优先,前期启动整治建设等基础工作的村庄优先。“五不搞”即:不符合全域镇村布局规划的不搞,已规划移民搬迁的不搞,城镇规划区内的不搞,工业园规划区内的不搞,重大项目规划区内的不搞。村庄规划建设坚持整治提升为主、整村重建为辅。
  2.布局重点:围绕“三个沿线”(交通干线、旅游专线、重大项目连接线)、“三个连片”(行政村环境连片、新村与旧村连片、新农村点及周边可视范围环境连片),连线成片,统筹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带、生态旅游示范带、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
  (二)村庄体系
  根据农村地形地貌差异明显的特征,区分圩镇周边村庄、一般自然村庄、边远山区村庄,因地制宜、因村施策,走差异化的新农村建设路径,科学确定建设定位,明确发展方向。
  1.特色产业型。对农业产业基础较好、农村新业态发展优势突出的村庄,重点是推进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化发展,形成特色产业村,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持续增收。
  2.社区服务型。对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突出的村庄,重点是参照城镇社区建设标准,完善生产生活设施,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建设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为本村及周边群众提供便捷有效服务。
  3.文化保护型。对历史文化古村以及风俗民情突出的村庄,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重点是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发掘村庄历史文化遗存的教育和旅游功能,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提升村庄文化品位。
  4.乡村旅游型。对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等旅游资源突出的村庄,重点是深入挖掘相关旅游资源,借山用水,显山露水,积极发展众筹农业、休闲观光、民宿度假、红色旅游等新业态,建设好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
  (三)建设模式
  根据村庄特点和存在问题,确定整治建设模式,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提升村庄宜居水平。
  1.培育中心村。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是镇村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发展村庄,一般选择与城镇有一定空间距离,人口规模较大且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完善,对外交通较便利,土地资源较丰富,发展带动能力较强,服务辐射范围较广的重点村庄,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本村及周边群众提供便捷有效服务,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2.整治一般村。一般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抓好路、水、电、通讯、房、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医疗、商贸、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发展特色经济。按照全省新农村建设“扫一遍”的要求,抓好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组新农村建设全覆盖,优先完成61个省级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助力贫困村有序如期退出。
  3.提升特色村。综合村庄区位条件、自然概貌、人文积淀、资源禀赋、经济基础等因素,挖掘产业优势、文化优势、自然生态和旅游资源,突出特色打造示范。从2017年起,每个乡镇每年集中提升1-2个特色村,即:乡村旅游型、绿色生态型、产业发展型、电商产业型、特色文化型、传统村落型特色村。
  四、建设要求
  围绕“整洁美丽,和谐宜居”要求,突出四大重点,实施八大项目,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突出村庄整治建设
  1.实施“七改三网”项目。一般自然村要全面开展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和电网、广电网络、互联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改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行政村80%以上农户入户便道硬化,新农村建设点100%以上入户便道硬化。连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合理确定道路宽度并设边沟,主干道和活动场所设置路灯或灯光照明。(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
  改水:加强水源保护,因地制宜采用延伸城镇集中供水管网、区域连片集中供水、单村供水、散居独立供水等模式实现100%农户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
  改厕:根据村庄实际或群众意愿,采取三格式、三瓮式或沼气式,每户农户至少建1个室内水冲厕。改厕过程中,依据标准科学施工。(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各乡镇)
  改房:强化农民建房规划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对村民建房面积、高度、材料、风格等进行宣传引导,通过粉刷外墙、更换屋顶、安全加固等,对宜居旧房进行改造。修缮文化价值突出、地域特色浓郁的传统民居。(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改沟:加大村庄河道沟渠整治力度,抓好村内主干道边沟建设,全面治理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建设雨污分流管网。(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
  改塘:清除村庄水塘的淤泥和沉积垃圾,清理入塘排污渠管,对村庄水塘进行生态绿化美化改造,营造整洁美观水环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
  改环境: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陈年垃圾,整治乱堆乱放,乱排乱扔,保持村内整洁干净。抓好村庄周边、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及村庄空闲地的绿化。(责任单位:各乡镇)
  电力网络:全面解决村庄用电过载、低电压问题,实现智能电表全覆盖。优先改造不满足动力电供电需求的自然村,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全面完成中心村电网改造任务。(责任单位:电力公司、各乡镇)
  广电网络:因地制宜采用无线、有线、卫星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村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实现村村通广播、村村通有线或卫星电视。(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
  互联网络:加快互联宽带网络建设,在行政村全覆盖基础上,将宽带网络向中心村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延伸,推进光纤通连中心村,并延伸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责任单位:县工信委、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2.实施“8+4”服务场所建设项目。以中心村为重点,在“七改三网”建设基础上,大力推进“8+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新村办)
  自然村庄:重点结合村庄现有条件,设置建设集休闲、健身、文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各乡镇)
  中心村:通过对现有设施的综合利用或新建改造,重点完善“8+4”公共服务设施。即:“8”指:
  建设综合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县商务局、县供销社等)
  建设一所村内小学、一所幼儿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标准化配置卫生室。(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设立便民超市、电商服务网点、村邮站。(责任单位: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县供销社)
  设立通信电力缴费网点(责任单位:县电信网络公司、县移动公司)
  建设农家书屋。(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建设一所广播站。(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设置文体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县体育局、县文广新局)
  “4”指:
  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委农工部)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
  新建公厕。(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建设一公交点。(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实施公共服务供给项目。以村级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实行县乡村服务平台联网,为农民提供“一站式”、窗口式、网络式的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等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综治警务、司法调解、人口管理等社会治理服务。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农村就业培训、法律援助、便民利民、志愿服务,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多元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二)突出村庄环境美化
  4.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年”活动,集中力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一场危房杂屋歼灭战。(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垃圾治理:全面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四层运行机制,向农村延伸覆盖城市环卫和管理职能,建立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乡镇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外包。2017年全县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委农工部、县住建局、各乡镇)
  污水治理:积极推进乡村污水治理向中心村延伸,因地制宜采用延伸城镇管网、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淹没式生物膜、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处理技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河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和有序清除禁养区畜禽养殖,实行人畜分离。(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农村“空心房”整治:建立和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使用机制,加大“空心房”、危旧房、违章房拆除清理力度,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清理遏制农村超高超大、未批先建、违规建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着力改变“有新房无新村”状况。(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两违办”、各乡镇)
  5.实施村庄风貌提升项目。推广农村民居新户型,抓好沿线片区民居改造提升,引导农民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形成具有客家特色或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村庄绿化美化:结合发展乡村旅游,合理利用地形,对村庄环境实施美化绿化亮化,保护和修复农村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因地制宜营造村口景观、水体景观、绿化景观和农户庭院环境,彰显村庄特色、体现乡土气息。(责任单位:县旅发委、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三)突出乡风文明建设
  6.基层组织建设。突出“党建+”引领,健全中心村、自然村以及农民合作社党组织,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落实农村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组织推动者、示范引领者。鼓励村级集体以市场为导向,盘活资产,通过集体自办、能人领办等方式,兴办经济实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7.精神文明建设。把弘扬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深入开展“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等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使每个行政村达到“十个一”目标,即一名义务宣传员、一个道德评议会、一支志愿服务队、一批文明示范户、一部村规民约、一组家风家训、一支农民文艺队、一个文体活动小广场、一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一个身边好人榜。(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8.乡村社会治理。探索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制度,坚持建管结合,制定村规民约,完善管护机制,组织村民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公共服务场所以及道路、电力、广电、电信等设施的日常管护,确保新农村建设点长效常态管理。强化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违法赌博行为,关爱贫困家庭和“三留守”人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综治办、县文明办)
  五、操作程序
  严格按照“九步法”,有序推进全县“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
  1.编制县乡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以规划引领新农村建设。以县为单位,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以乡镇为单元,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布点规划和新农村建设作战图,编制完成各类宜居村庄的整治建设规划,彰显各类村庄个性特色。(完成时限:2017年4月底)
  2.下达年度计划。根据省年度工作方案及下达的任务计划,制定本地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方案。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年度新农村建设村点,确保达到“建一片成一片”的整体效果。(完成时限:每年3月底)
  3.科学布局定点。按照村庄自主申请、乡镇沿线连片申报、县初选把关上报的程序,认真抓好每年度的选点定点工作。新农村建设点优先申报省重点贫困村,资金项目要优先满足新农村建设点。围绕脱贫攻坚任务要求,优先安排贫困村宜居村组开展新农村建设,确保如期退出。2017年村点建设要优先布向当年拟退出的贫困村。县新村办将省批复的村点名册,发至县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每年4月底)
  4.编制项目计划。乡镇以村点为单位,编制汇总年度新农村建设村点项目计划,明确年度应实施的建设项目、投入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上报县新村办。(完成时限:每年3月底)
  5.整合项目资金。统筹安排项目支持新农村建设,由县委农工部(县新村办)会同县财政局牵头制定资金整合计划,落实财政预算。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确保每个村点农、林、水等涉农项目资金以及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项目资金的整合投入不少于40万元,乡镇财力支持、市场运作、社会捐助及村集体投入、农民投资投劳等不少于30万元。每个中心村点资金投入原则相当于基础村点投入的5倍。
  6.落实专项资金。对于村点编制规划,村内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等难以整合涉农资金的建设项目,参照以往做法,按1个村点(50户为单位)安排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按省市区5:2:3比例落实),县新村办按照乡镇整治建设进度分批拨付各乡镇,确保村庄整治建设启动。
  7.广泛宣传发动。深入乡村宣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使“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农村建设村点成立村民理事会,群众同意率达到85%以上。按照县对乡镇、乡镇对乡村干部、理事会成员和挂点帮扶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新农村建设行动具体内容、政策措施和相关要求。
  8.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根据村庄规划和项目计划,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县直相关部门对牵头负责的项目加强业务指导和资金支持。县直单位(部门)要结合驻村扶贫工作,抓好贫困村点新农村建设工作。县新村办牵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调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和建设质量。(完成时限:每年12月底)
  9.严格评估考核。建立“乡镇主抓、部门指导、县级考核”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健全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的新农村建设督查考核机制,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每年对各乡镇推进新农村建设、县直各单位抓点帮扶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彰奖励,新农村建设工作不力的,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档次。实行新农村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制度,严格按规定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发挥资金最大绩效。(完成时限:每年年底前)
  六、推进措施
  (一)坚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到头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县直单位部门每年挂点帮扶一个村点的新农村建设。帮扶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项目计划建设资金和指导项目实施;乡村是具体实施和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坚持政策扶持,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支持的方式联动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点定在哪里,项目就集中到哪里”的要求,统筹整合整村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安全住房、电力通讯、商务商贸、产业发展、学前教育等项目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点。动员组织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在外知名人士等社会力量回馈故里,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实发挥农民新农村建设主体作用,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不建不补”机制,引导群众自己动手、自建家园。
  (三)坚持广泛宣传,凝聚力量。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统一广大干群思想认识,激发全县上下的工作热情,引导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出一批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努力唱响品牌,在全县形成上下一盘棋、干群一条心,全力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

 

打印该页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站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 网站常见问题

中共莲花县委 莲花县人民政府主办 赣ICP备06001400号
微信公众号